手機廣告電視化

中午12:18

(0) Comments

電視廣告的最大特性就是強迫收看,因為特定的內容只有在這個頻道播放,所以消費者願意停留在這個螢幕,等待廣告播完並繼續節目,因為廣告是強迫收看所以廣告的情感(emotion)要強才可以打動不相干的消費者。相反的網路上面,資訊的來源選擇眾多,所以較少強迫式的廣告,因為搜尋引擎的便利,不會有人在『轉台』後再回到之前的網站,所以廣告強調相互關聯性(interactivity),提供有價值的資訊讓消費者主動多看點廣告。

在手機上面由於輸入輸出界面的限制,某些內容又回到『特製化』的資訊,因為app所顯示的內容是專門設計給手機,不用反覆的縮放畫面去調整。當特製化資訊是消費者閱讀的主要內容時,手機廣告就可以更強勢的切入消費者,尤其是搭配免費app的狀態下。看廣告可能很煩但是回到一般頁面上,不斷的縮放螢幕大小是更痛苦的經驗。這就類似電視 / 收音機 / 雜誌廣告的狀態,透過取代性低的內容搭配廣告。
Y! Music是提供免費音樂的app(類似Pandora Radio),使用者不能選特定的歌曲播放但可以選要聽的歌曲類型,例如我不能Lady Gaga的Telephone但可以選熱門排行榜,有機會可以聽到她正在榜上的歌。這種只有音樂的radio是很好的服務,不用花錢買音樂又可以聽歌。所以最近Y! Music app 多了LG Neon廣告,當你播放音樂前會先有20秒的廣告,這很有電視廣告的感覺同時你又更難轉台。同樣的情境也會發生在遊戲 / 導航或其他免費app上,導航軟體可以根據你的位置,投放區域廣告 + 免費的導航軟體。使用者付出時間看廣告換取免費的內容,這個最經典的廣告方式,曾經在網路廣告被google的關鍵字打得潰不成軍,看來有機會在手機上東山再起。

智慧型手機廣告具有網路廣告的提供關聯性資料的能力,因為他可以掌握使用者資料(EX: 聽哪些歌,玩哪些遊戲,正要前往何處,每天上線時間...),這些都是關聯性廣告所需要的資料。同時他又有電視廣告強迫收看的特性,其實有些廣告還蠻有意思的只要你願意花時間看一下,只要消費者看一下,這些廣告是有話題性或是可以打動目標族群的心裡。若瑤瑤殺很大的廣告不是買了這麼多時段,只是放在網路上自然流,這廣告可能走紅速度減半再減半,能夠強迫收看是很值得廣告主掏錢的誘因。這也是長期以來網路廣告CPV賤價的原因,這個狀況真的有機會在手機上改善,可以推出高相關性又高情感性的廣告。

拜小樂

,

0 Responses to "手機廣告電視化"

張貼留言